西安科技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学校简介西安科技大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学工学院采矿冶金科,是西部唯一一所具有煤炭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应急管理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是我国西部重要的能源、安全领域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西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始创于1960年,始终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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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西安科技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学校简介西安科技大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学工学院采矿冶金科,是西部唯一一所具有煤炭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应急管理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是我国西部重要的能源、安全领域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西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始创于1960年,始终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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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关于举办2025年度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的通知
通知正文请点击 https://apzx.xust.edu.cn/info/1138/1220.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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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关于公布2023级、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未按期缴费注册学生名单的通知
截止2025年5月8日,我校仍有部分2023级、2024级在校生未履行按期缴费注册手续,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请未履行按期缴费注册学生在2025年5月15日前登录西安科技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s://xustpay.xust.edu.cn)补交学费,5月15日后学校不再受理学生年度补交学费申请。欠费学生无法进行学年注册,影响按期正常毕业。特别提示:“西安科技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是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缴费的唯一通道。学校未委托其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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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2025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不予注册名单公示
截止3月23日,我校仍有部分学生未按规定和要求履行缴费、身份核验等报到注册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西安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科办发〔2024〕3号),该部分学生(名单附后)学校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注册学籍。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学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或所在教学点反馈,未反馈或未按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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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关于2025年拟新增备案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关于2025年拟新增备案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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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西安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关于发布2025年度矿山安全培训计划的通知
《西安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关于发布2025年度矿山安全培训计划的通知》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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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西安科技大学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须知的通知
2025级新生同学:您好!祝贺您被西安科技大学录取成为2025级函授教育新生!为了您能顺利报到入学,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按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一、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我校2025级函授教育新生仅发放电子录取通知书,所有新生登录平台(http://jxjyzx.xust.edu.cn/zs/crjygl/ysu/query)进行查询(具体见附件1),查询后请及时下载保存并彩色打印电子录取通知书(电子录取通知书里的编码即学号)。二、学费缴纳(一)学费标准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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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2025年西安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业水平考试公告
一、考试时间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专业水平考试和外语水平考试,各2个批次,请按准考证上批次参加考试:1.学位外语第一批次:2025年1月4日(星期六)9:00--11:002.专业水平第一批次:2025年1月4日(星期六)14:30--17:003.学位外语第二批次:2025年1月5日(星期日)9:00--11:004.专业水平第二批次:2025年1月5日(星期日)14:30--17:00二、考试地点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教学主楼三、注意事项1.请考生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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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关于给2025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推送录取短信的公告
各校外教学点、各位新生:按照学院工作安排,我院已于近日给被录取的陕西新生推送了录取短信,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教学点及时通知所属新生认真查看短信内容,做好2025年3月的入学准备。二、若因手机设置短信拦截功能接收不到录取短信的,请相关新生及时调整手机设置,确保能接收到录取短信。三、若手机号因空号、错号、停机等原因接收不到录取短信的,请相关新生及时将本人能够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给教学点和学院报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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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关于重申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及学费收缴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根据教育部及省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自2023级已开始实行全额缴费模式收取学费,现就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及学费收缴工作要求再次通知如下:一、全额缴费对象自2023级函授生开始执行。二、学费标准2023级按原学费标准执行。2024级及2025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为:层次科类学费标准学制总学费专升本文史、经管类2600元/人/年2.5年6500元理工类3300元/人/年2.5年8250元高起本文史类2600元/人/年5年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