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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科技大学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函授站、点:

根据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现将有关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27日

二、申请地点:我校所属各函授站、点

三、申请资格:

1.2015届和2016届函授本科毕业生:参加陕西省学位办或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自考应届毕业生。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需到所在函授站、点申报

1.学生本人需填写: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俩份。此表中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申请学士学位名称根据所学专业填写,文科类填管理学学士,理工类填工学学士。专业主干课程为六门,学院已指定两门(附件四),其余四门课程由函授站指定并提供相应成绩给申请人。请学生本人认真如实填写资料,不要有空缺,照片必须贴在上面,并上交两张同一底版两寸彩照(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右上角,背面标明所属函授站名称及姓名)。

2.直属函授站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请到崔老师处填表并上交照片。

(二)各函授站、点需做好申请通知和初步审核工作

1.函授站、点需将审核通过毕业生信息于2016年5月27日前汇总上报学院教学教务科。

2.函授站需对初审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按毕业年份升序和专业分类汇总,并按附件二的格式要求上报教学教务科,要求按DBF和EXCEL文本格式汇总。

3.函授站需将成人学士学位申请人数按附件三的要求统计上报。

4.函授站有义务给申请者提供专业主干课程成绩。

5.其它未尽事宜由继续教育学院解释。

五、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学院将对申请者进行复审并将复审通过名单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待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于2016年7月中旬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授予学士学位并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六、联系人:

杨 瑾 电话(办):029-85583473

王利伟 电话(办):029-85583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