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督评函〔2022〕2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告》(工程教育认证通告〔2022〕第 6 号)安排,2023年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认证工作开展,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条件
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专业,并已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
二、申请受理范围
满足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有关要求,且在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的各专业补充标准中有相应规定的机械、计算机、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等20个专业领域的专业(土木类不含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和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接受认证的具体专业范围见附件1。
三、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1.请各学院于2022年9月1日前将认证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量监督评估中心评估科(zhikongke@xust.edu.cn)。
2.请各专业于2022年9月9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学质量监督评估中心评估科(行政楼115室,电子版发送至zhikongke@xust.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请各专业于9月15日24:00点前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官网首页(网址https://www.ceeaa.org.cn/) ,点击“认证管理系统”模块,进入系统提交认证申请材料(注册、登录及申请材料提交方式见认证协会网站相关说明)。
四、相关要求
1.请申请专业所属学院做好认证申请工作的统筹安排与沟通协调,须对申请书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2.请各申请专业认真学习和领会《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0版,试行)》,根据《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3版)》(附件3)要求,特别是《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3版)》修订说明(附件4),组织撰写申请书,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洁清晰,不要罗列专业标志性成果。
3.由专业自身原因造成的材料漏报、填写错误等审查未通过的情况,认证协会不再开放系统补充提交。请各专业确保所有材料和附件填报正确后点击提交,且网上提交材料必须是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的。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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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金美容,83858176
附件:1.窗体顶端
附件:
1.2023年接受认证申请的专业领域及专业一览表
2.西安科技大学专业认证申请汇总表
3.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3版)
4.《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3版)》修订说明
窗体底端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中心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
2023年接受认证申请的专业领域及专业一览表
序号 |
专业领域* |
专业 |
1 |
机械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机械类专业 |
2 |
仪器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仪器类专业 |
3 |
材料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材料类专业 |
4 |
能源动力类 |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能源动力类专业 |
5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电气类、电子信息类与自动化类专业 |
6 |
计算机类 |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计算机类专业 |
7 |
土木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土木类专业(不含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
8 |
水利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水利类专业以及农业工程类的农业水利工程专业 |
9 |
测绘地理信息类 |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测绘类及地理信息相关专业 |
10 |
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类 |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类以及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等专业 |
11 |
地质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地质类专业 |
序号 |
专业领域* |
专业 |
12 |
矿业类 |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矿业类专业 |
13 |
纺织类 |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纺织类专业 |
14 |
轻工类 |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轻工类专业 |
15 |
交通运输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交通运输类专业 |
16 |
兵器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兵器类专业 |
17 |
核工程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核工程类专业 |
18 |
环境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19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20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注:1.2023 年接受认证申请的“专业领域”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符合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有关要求,且在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中各专业补充标准规定的专业范围。
2.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凡符合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覆盖范围的,均可申请认证,包括基本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附件3: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2023版)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
根据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有关认证申请资格的规定,我校以下专业满足申请条件,现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
申请认证学校:
申请认证专业:
我校保证本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完全属实,保证按照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及各项文件要求,规范参与认证,严格遵守认证工作各项纪律要求,不探听评审相关信息,不拜访专家或以任何形式请托关照,愿意承担认证相关费用。知晓如若受理,需与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委托其开展本校认证工作。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撰写说明
一、申请书基本内容
1. 接受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的意愿。
2. 满足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规定的基本条件。
3. 申请书应提供专业达到申请认证基本条件与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参见本文件相关部分。
二、申请书撰写基本要求
1. 申请书正文部分字数不超过3000字,内容应重点突出,简洁清晰,避免罗列与认证标准无关的材料,尤其是非面向全体学生的、专业的标志性成果。
2. 专业应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三、申请书有关材料说明
1.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采用面向产出的教学评价方式。评价的焦点是,全体获得工学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达到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的情况。
2.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必须建立并实施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其核心是基于学生学习产出/能力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因此,专业在申请阶段必须提供与此有关的制度文件、评价报告与支撑材料。明确评价机构和人员、评价对象和周期,说明评价过程及评价数据的合理性、针对不同类型产出目标采取的方法、评价结果用于持续改进的要求等。其中,对评价过程及评价数据的合理性说明,应确认评价数据与产出目标相关。
3. 工程教育认证采用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专业举证,专家查证”。专业必须提供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证据。证据不是专业做了什么,而是做的结果,结果只能来自专业自行开展的评价。
一、学校及专业联系人
申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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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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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证 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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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跨专业 领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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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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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务 部门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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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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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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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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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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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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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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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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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工作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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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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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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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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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专业领域”是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符合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要求,且在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中各专业补充标准规定的专业范围内,包含机械,仪器,材料,能源动力,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计算机,土木,水利,测绘地理信息,化工、制药及生物工程,地质,矿业,纺织,轻工,交通运输,兵器,核工程,环境,食品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20个专业领域,具体专业详见专业补充标准规定。
2. 如学校认为申请认证专业更适宜于其它专业领域,可自行选择并提交说明材料,说明跨专业领域申请认证的理由。
3. 申请认证专业能否适用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中,专业补充标准所规定的专业领域,由认证协会最终审核确定。
二、学校及专业简介(不超过1000字)
1.学校简介
简要介绍学校历史沿革和基本现状。
2.专业概况
(1) 专业发展历史沿革。只需提供开办的时间,专业沿革中的重要变化。无需提供办学条件与历史上的贡献与成果。
(2) 最早的毕业生的毕业年份。如果专业开办中间有间断,应提供当前连续开办期间最早毕业生的毕业年份。
(3) 同一名称专业执行不同的培养方案,或在生源、办学条件不同的校区或学院办学,需说明。
3.专业最近一次通过认证的情况(曾通过认证的专业填写)
(1) 最近一次通过认证的时间以及认证报告提出的问题。
(2) 简述问题改进情况,包括改进措施以及对改进效果的分析(另提交附件详细阐述)。
三、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不超过2000字)
1.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可参考下列表格形式,列出课程目标、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制度性文件名称、建立的时间、开始实施的时间、运行周期等信息,在附件中按顺序提供文档原件。
表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制定单位 |
制度建立时间 |
开始实施时间 |
运行周期 |
覆盖的课程类别 |
已评价的课程数量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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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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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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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制定单位 |
制度建立时间 |
开始实施时间 |
运行周期 |
覆盖毕业生届别 |
1 |
|
|
|
|
|
|
2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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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于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课程
可参考下表形式,提供最近一次用于各项毕业要求(可分解成观测点,也可不分解)达成情况评价的课程一览表。
表3:最近一次用于学生各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课程一览表
毕业要求 |
观测点(如有) |
用于评价的 数据来源 |
毕业要求1:描述… |
1.1描述….. |
课程1 |
课程2 |
|
…. |
1.2描述….. |
课程3 |
实验4 |
…… |
毕业要求2: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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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附件清单:
1. 跨专业领域申请工程教育认证的情况说明(有相关情况的专业填写,格式参见附件);
2. 专业最近一次通过认证后的改进情况(有相关情况的专业提供);
3. 最近一届毕业生完整执行的培养方案,以及最新修订且在校生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必须注明执行年限,并说明与本申请书主体内容的关系;
4. 证明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存在的制度性文件(按表1、表2顺序排列);
5. 专业核心课程(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四类课程,除毕业设计(论文)外每类至少2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对应课程最近三年的考试/考核内容(例如试题、实习/设计任务书、论文/报告要求等)、考试/考核合理性审核的原始记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以及评价报告所依据的、支撑毕业要求的标志性原始数据。上述课程材料按照课程分类整理。
提示:请分别提供上述附件。因附件内容较多,建议在附件文档开始位置,设置可链接跳转至具体内容的目录或链接,便于专家查找。
附件4: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3版)》
修订说明
为引导专业、专家进一步聚焦证明产出达成的核心、基础性
证据,减轻专业材料准备负担和专家审核负担,经广泛征求意见,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组织修订了《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2023 版)》,经学术委员会通过,在 2023 年认证申请中使用。 相比 2022 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去掉正文“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文字描述,只需
在附件中提供培养方案原始文件。
二、大幅简化正文“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
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的撰写内容,只需以表格形式简
要提供机制建立和实施的基本情况、用于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课
程信息。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提供原始材料。
三、不再需要专业提供基本情况数据表,由认证协会商教育
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直接通过国家数据平台导出。
四、进一步明确了附件需提供的部分课程近三年的原始教学、 评价材料,引导专业建立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